|
擦边"小龍坎",判赔7万元川味火锅火遍大江南北,进而催生出众多连锁火锅品牌,小龙坎就是其中一家。 然而,福建泉州的一家“小龙坎”火锅店却被指商标侵权,可能很多消费者都没有发现,小龙坎火锅店店招是竖型排列的“小龍坎”,“龙”字繁简体的细微差别,给了一些不法商家钻空子的机会。 成都男子帅某经营的火锅店店招为“兄弟小龙坎”,法院判定认为“小龙坎”从读音、字数、含义均与注册商标“小龍坎”一致,消费者很难通过“龙”的繁简体差异进行区分,故判定帅某经营的火锅店构成侵权,赔偿商标所有者7万元。该案入选四川自贸区法院2020年度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2017年12月,成都男子帅某成立“高新区狼群小龙坎老火锅店”,该火锅店店招为“兄弟小龙坎”,玻璃窗广告、迎宾台、火锅盆歪脖、油料罐等位置均有横排或竖排的“小龙坎”字样。 然而,“小龍坎”为第18096479号注册商标,四川某投资公司为该文字商标的专有权人。该公司认为帅某在其经营的火锅店里擅自使用了与“小龍坎”相同或近似的标识,已构成侵权,将帅某诉至法院。 兰州浩辰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. 座机:0931-2211663.电话:15095323562 |